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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癌末若死了、我住的房子還要分給其他人?預立遺囑也沒用 - 2025/10/18
Yahoo奇摩房地產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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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5日 週三 

【文/葉一秋】隨著時代的變化,不生小孩的頂客族持續增加,而許多頂客族恩愛一輩子卻不知道,配偶過世,剩下的遺產並非由另一半獨拿,而必須得跟配偶的兄弟姊妹一起繼承。有代書分享一對頂客族,丈夫得癌症,臨終時夫妻才發現,丈夫的遺產竟然小叔要分一杯羹,感到十分震驚不解,而代書使出一招破解,成功讓妻子獲得丈夫所有財產。

近期關於遺產中「兄弟姊妹特留分」引發關注,被形容是懲罰未生育的頂客族及單身者,民間發起公民連署要求廢除,希望回歸遺囑自由,已獲得7千人附議,究竟為何這條法律引起人民眾怒?頂客族夫妻要如何讓遺產由配偶繼承呢?

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表示,1年前曾遇到一對頂客族夫妻,丈夫罹癌已到末期,時日無多,而丈夫名下有房產,夫妻倆談論到遺產時才發現,由於夫妻沒有小孩,丈夫的父母也已經去世,依照法規,丈夫的遺產竟然不能全數由妻子繼承,還要分給小叔,讓夫妻倆感到十分震驚。

馨傳不動產智庫執行長何世昌表示,依照我國《民法》規定,配偶是當然繼承人,除配偶外,繼承順序為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孫子)、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而此次的爭議便在於,若身故人無子女,父母也已去世,則身故人的兄弟姊妹可以分得遺產。

「特留分」屬繼承人的權利非義務

雖然說遺囑可以分配財產,但仍受到「特留分」的制度限制。所謂的「特留分」是民法特別為每個繼承人規定的繼承比例,性質上屬於繼承人的權利而非義務。根據《民法》1223、1144條的規定,配偶與兄弟姊妹同為繼承時,配偶的應繼分為遺產的二分之一,兄弟姊妹的應繼分也是遺產的二分之一,特留分為應繼分的三分之一,也就是全部財產的六分之一。

而在《民法》1187條中又說,遺囑人不違反相關特留分規定的範圍內,得以遺囑自由處分遺產,也就是說,這份遺囑自由是有限制的,頂客族即便立遺囑,將遺產全部留給配偶,兄弟姊妹能夠主張遺產六分之一的特留分,讓許多頂客族吶喊「為何我的財產不能全部留給心愛的另一半。」

預立遺囑 兄弟姊妹仍有特留分權利

鄭文在指出,這種情形下,最好的方法是丈夫在世時,趕快利用夫妻之間互相贈與財產免課徵贈與稅優惠,移轉財產,而夫妻增與好處不僅如此,互相贈與土地也可以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只要繳納契稅即可,不過2年內的夫妻贈與,要併入遺產總額計算遺產稅,但若少了這個步驟,丈夫的遺產就得分小叔一份。

李佳芬地政士事務所地政士李佳芬表示,最怕是天災人禍,無法在生 前將遺產贈與給配偶,若又沒有預立遺囑,此時,配偶可主張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剩餘的遺產小叔仍有權利要求分一半。

即便丈夫有預立遺囑,也無法把全部的遺產給妻子,因民法中兄弟姊妹有特留分的權利,小叔可以主張遺產總額的六分之一的特留分,很可能發生房產必須跟小叔共有,或是被迫賣屋的弔詭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