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29
夫妻可選分別或共同制 未約定則為法定財產制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
夫妻白頭偕老自然是好,若無奈走上離婚一途,雙方的財產分配也是一門重要課題。苗栗地檢署前主任檢察官、律師張文傑指出,結婚時,若夫妻有以書面契約訂立夫妻財產制者,離婚後依契約辦理;若無,依民法為法定財產制,夫或妻可請求剩餘財產差額的一半。若有爭執興訟,法官會就夫妻之一方對於婚姻生活無貢獻、協力或有其他情事,致平均分配有失公平者,就會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
張文傑說,夫妻結婚時可書面約定「分別」或「共同」財產制。分別財產制最無爭議,無論婚前、婚後所得財產,「你的歸你的、我的歸我的」,離婚後兩不相欠。
共同財產制是婚前、婚後所得財產,夫妻共享共有;離婚後,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分配也各半,即使其中一方「無事生產」,離婚後仍能分配一半財產,除非雙方訂約時另有但書約定。
張文傑表示,未以契約訂立夫妻財產制者,適用法定財產制。離婚後現存的婚後財產,扣除婚姻期間的債務如有剩餘,雙方剩餘財產的差額應平均分配;若發生爭執興訟,法官會考慮夫妻之一方對婚姻生活無貢獻或協力、或有其他情事,致平均分配有失公平者,得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
因此當事人若能舉證提出自身對於婚姻生活的貢獻,可爭取較多比例的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