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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土地成燙手山芋?遺產提早規劃 後代省糾紛 - 2025/7/12

繼承土地成燙手山芋?遺產提早規劃 後代省糾紛

2025/07/12 04:30文/記者朱語

內政部日前統計今年度全國公告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土地,總計72千多筆,建物近5千戶,土地部分約34百公頃,依照今年公告土地現值估算,總價值約992億元,如何將辛苦累積下來的財富順利傳承,成為不少家庭課題。

台灣遺產稅額高,面對高房價及高齡化社會,若未妥善規劃自身財富,順利傳承給下一代,不只可能有財務損失,甚至會引發家庭糾紛和關係裂痕,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家族辦公室資深會計師王瑞鴻表示,現行制度下,民法「特留分」保障可能使財產分配無法如願,且遺產稅最高課徵20%,而採生前贈與,則會有贈與稅、土地增值稅。因此資產若未提早規劃,連續三代繼承,財產會大打折扣。

家族爭產風波專家籲盡早規劃

王瑞鴻建議,傳承不是單純的分財產,而是在「對的時間、用對的方式,將對的資產,給對的人」。為避免因法定繼承與「特留分」制度導致財產分配不如預期,甚至演變成家族爭產風波,遺產規劃應主動提早佈局。

內政部表示,土地或建物所有權人往生後超過1年仍未辦理繼承登記,各縣市政府將於每年41日公告,同時以書面通知提醒繼承人申請登記。如公告3個月後仍未辦理繼承登記,將予以列冊管理;若超過15年,則會移由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依法公開標售。

內政部指出,民眾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的原因很多,可能因為繼承人數眾多或複雜難以整合,建議如果無法會同全體繼承人申請時,也可由1人或數人代表全體繼承人先申請繼承登記為公同共有,等全體繼承人達成協議後,再辦理遺產分割。

為何白花花的銀子沒有人要?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表示,辦理繼承登記,常發生被繼承人往生的年代久遠,相關的繼承人中可能有被收養或是出養的情事必須釐清,製作成有效的繼承系統表,向地政事務所辦理繼承登記。

另外還有民眾最擔心的遺產稅的多寡問題,但依照稅捐稽徵法第21條規定「未於規定期間內申報,或故意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其核課期間為7年。」所以超過7年以上的繼承案件,通常已經逾核課,也就是不需要繳納遺產稅。

未繼承土地數千公頃 共有土地麻煩多

另外就是共有土地分割的部分,依照《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多數決的土地共有人數超過2分之1,應有部分超過2分之1,另外應有部分超過3分之2以上,人數不予計算,就可以代全體所有權人處分不動產,也就是必須先找到一個買方,並且按照上述規定的繼承人同意出售,就能水到渠成。

鄭文在表示,祖產的繼承,最好的方法就是要有買方出現,很多一般徵收或是區段重劃的案件,就是解決祖產繼承的好辦法。但一般案件可能就必須透過仲介人員協助完成,當買方出現時,價金的分配會讓許多的繼承人願意配合相關手續的進行,所以要解決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的案件,先找到買方,願意先負擔相關的必要費用,是解決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案件的不二法門。

他提到日前有個案件,在公同共有的繼承登記完成後,原本相應不理的繼承人看到可以分配取得的價金,立即願意出售持有的共有土計,應有面積超過了3分之2,已經符合多數決的要件。

但有兩個不同意出售的共有人是否優先購買?鄭文在說,15天期限未到,就有一人來函表示要主張優先購買權,且他已經從地政事務所悄悄的申請核發土地所有權狀,也就是在繼承人間互相連絡時,他按兵不動,等公同共有的土地權狀核發,他就捷足先登領到土地權狀正本。屆時,原承買人只能默默退場,領回已經支付的第一期款,結束原本的買賣關係,由共有人承買該土地。

贈與房地留意贈與稅 善用每年244萬免稅額

也因繼承細節繁複,不少人會在身前做好財產規劃,以不動產為例,最常見的就是贈與和繼承的稅務差異。信義房屋南崁六福店主任陳宜函表示,這部份就包括「一次性贈與不動產」、「贈與現金協助子女購屋」與「先贈與配偶再轉給子女」等不同移轉方式。

陳宜函提醒,贈與雖屬無償行為,仍須留意贈與稅規定,目前每人每年贈與免稅額為244萬元,若金額超過則需依法申報課稅。建議民眾可透過分年贈與或先後分配等方式,有效規劃資產傳承,減輕整體稅負,也能避免日後產生爭議。

鄭文在也提醒,不少父母會採每年分批贈與現金,若超過免稅額,只要誠實申報,就不會被國稅局追稅,但有民眾將售屋後現金,一次贈與給小孩,或許現在沒有被追稅,但根據《稅捐稽徵法》第21條的規定:依法應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納之稅捐,已在規定期間內申報,且無故意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其核課期間為5年;未於規定期間內申報,或故意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其核課期間為7年。

也就是7年內隨時有被補徵的可能,鄭文在解釋,申報的贈與稅或是遺產稅,核課期間就是7年,若是平常繳納的房屋稅或是地價稅,核課期間則為5年。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想一次以全部現金贈與給小孩,有漏報或短報情事者,應按所漏稅額處以2倍以下之罰鍰;若納稅義務人有故意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遺產稅或贈與稅者,除依繼承或贈與發生年度稅率重行核計補徵外,並應處以所漏稅額1倍至3倍之罰鍰,不得不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