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 記者黃于庭/台北即時報導
多家壽險業者推出「無理賠可退回保費」設計的醫療險商品,不過有部分保單商品內容設計方向被保險局認為不妥,主因是這類商品多設計理賠給要保人,與醫療險強化被保險人保障的定位不符,且設計趨向於類「生存保險金」,與醫療險的無理賠回饋「名不符實」,為了全面了解業者的商品發行狀況,保險局24日已發函調查壽險公司是否有銷售此類商品,預計進一步擴大審查。
據了解,由於近期市面上出現多張「無理賠可退保費」設計的醫療險商品,保險局已出手發函全盤調查是否有漏網之魚。
此次展開調查的原因在於新型態的無理賠回饋醫療險與早期市場上的無理賠回饋設計脫鉤,早期通常是採取「增加醫療理賠額度」的方式回饋被保險人,例如,若被保險人連續三年未發生理賠事故,第四年起,其住院日額或各項理賠限額將自動調升一定比例,這種「無理賠回饋」設計目的在於獎勵被保險人注意自身健康,並省下保險資源,轉化為因應未來可能發生的事故。
然而,近期保險局發現,新型的無理賠回饋醫療險「走鐘」,業者將回饋機制設計成只要被保險人存活、且無發生因疾病需理賠的事故,就給付一筆無理賠保險金給「要保人」,演變成類生存保險金,嚴重出現兩大缺失,一是醫療險的功能錯置、名不符實,醫療險應著重於風險保障,若設計成領回的生存金,其性質趨近於儲蓄險,模糊了定位;二是受益人的權益,醫療保險金通常應由被保險人受益以支付醫療開銷,但這類保單回饋給要保人,與強化被保險人的保障初衷不符。
不過,最大的問題仍在於無理賠回饋設計不能以這種類生存金的方式來給付,保險局認為這種情況必須導正,因此24日已發函要求壽險業者盤點旗下具有無理賠可退保費設計的商品,將進行保單審查,若審查發現設計不當,保險局將請有類似狀況的壽險業者「喝茶」,再給予業者合理的作業準備期改善,未來業者若推出新商品,醫療險的無理賠回饋機制也須回歸「強化保障」的邏輯來設計。
至於已經銷售出去的保單,保險局指出,基於契約法律效力,保險公司仍須依照原保單條款約定執行,不讓保戶權益受損,修正後的商品才能再賣給新保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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