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新莊副都心旁面積千坪的土地價值10餘億元,卻是未繼承登記荒地,讓路過民眾看了都直覺不可思議。
房價高不可攀,土地更是寸土寸金,按理說,長輩留下房子,土地,子孫們應該人人搶著要,但根據內政部資料,每年都有大批房子、土地沒人辦理繼承。
以2025年度來說,內政部統計,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的土地就有7萬2千餘筆,建物近5千戶。其中,土地部分約3400公頃,依照今年公告土地現值估算,總價值約992億元,直逼千億。
一般以為,這些沒人辦理繼承的房子土地,不是山高水遠,就是面積太小,價值太低了,因此沒人要。
然而,實際情況並非如此。以新北市來說,今年未辦理繼承的土地總價值約228億,其中一筆位於新板特區精華商業地段大面積土地,價值約6.7億元,就沒人出面辦理繼承。
另外,新莊副都心商業區去年也有一塊面積多達1178坪的土地,無人辦理繼承,價值高達15.5億元。
為何白花花的銀子沒人要? 新北市地政局地籍科科長王珮榕表示,精華區房子土地沒人辦理繼承,通常不是繼承人之間沒談妥,就是親戚疏遠,找不到相關繼承人協議辦理。「不是不想辦,而是沒辦法辦。」
她表示,早期社會,親戚之間往來密切,即使離鄉背井,清明節也會回來家族相聚一起掃墓。當長輩過世留有不動產,親人間相互通知,很快就能商議完成,辦理繼承登記。
但到了現在,如果是爸爸過世,兄弟姐妹還可以找得到,如果是祖父的遺產,要找到爸爸的兄弟姐妹就不太容易,如果爸爸的兄弟姐妹也過世,要找到他們的小孩,那就更不容易。
一位地政司主管透露,未辦繼承原因眾多,若是繼承人意見分歧,很可能就放著不辦登記,因為一人先代表登記公同共有,跟沒有登記意義差不多。
不是不想辦, 而是沒辦法辦
金門律師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蕭琪琳指出,日據時期繼承法跟現行法律牴觸,繼承人不願拋棄繼承,或多婚子女意見不合、畸零地散碎、生育少無繼承人、農業用地或道路用地價值過低,都可能導致無人辦理繼承。
蕭琪琳表示,古早時期生育多,現代生育率低,繼承法有缺失,若單身者的兄弟姊妹比自己還早過世,手足的子女(即姪子姪女)無權「代位繼承」,導致遺產可能無人繼承而充公,要解決此問題,應修法讓手足的子女有代位繼承權。
未來少子化,且政府每年公告的未辦繼承土地現值是累加計算,未繼承土地金額恐怕只會持續增加。
日本近年也修法開始注意無人繼承土地問題,台灣則是《土地法》第73條之一早就有相關規範。
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表示,除這類精華區土地,大多只是短時間沒人出面繼承,利之所趨,終究會談妥,就算繼承人數眾多不好談,也大多會有「土開」介入,代墊費用進行「公同共有」登記,日後再以價購或變價分割。
「真正沒人繼承的,背後都有一段故事。」鄭文在說,新北有一個家族,阿公還在世時,子女就因分產鬧翻,大家老不相往來,阿公走後,留下遺產,大家都不願連絡處理,過去幾年,子女都走了,孫子女們想辦理繼承,困難重重。
除了上述情況,鄭文在表示,實務經驗上,絕嗣,沒有後代也是逾期未辦理繼承主因。
無人繼承土地多半是三個原因
他手上最近就有一件,一位新北民眾過世後,留下一間房子,由於民眾沒有結婚,沒有小孩,父母早已往生,哥哥也走了,於是哥哥的兒子,也就是侄子,來到他的事務所,希望能辦理繼承。
但依民法規定,姪子根本不在繼承順序內,該民眾生前沒有贈與或立下遺囑,房子最後只能充公歸入國庫。
另外,常見的情況是繼承人太多。之前就有一位民眾得知阿公在市區一坪多土地,想說一坪100多萬,就找上地政士幫忙,但一查繼承人有四、五十人,光是找這些人要印章,手續費加上代書費根本不划算,最終不了了之。
住商企研室執行總監徐佳馨表示,無人繼承土地多半是三個原因,
1.生前沒有規劃,繼承人意見不攏;
2.沒有同住人或無繼承人,無人知道過世訊息,或是不知道自己有繼承權,找不到繼承人;
3.繼承人因土地增值稅過高放棄等等。
按照法規,無人繼承土地在政府公告列冊管理後,仍須閒置15年,行政院國有財產署 (國產署)才能公開標售,若5次流標無人出價購買,才能歸國有,至於若順利拍出,價金則由國家專戶保管10年,逾期無人領回,則收歸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