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23 17:27
財政部22日正式預告《遺產及贈與稅法》修正草案,外界普遍認為,這次遺產稅修法不只是技術性調整,而是課稅邏輯的重新定位。
過去遺產稅採取「繼承人共同承擔」模式,即便部分財產是他人生前受贈,稅單仍可能由全體繼承人共同負擔。
新制則改為「財產歸誰、稅就跟誰」,強調遺產稅責任與實際取得財產者對應,這項改動不僅牽動高資產家族,任何曾收受贈與或未來可能繼承財產的民眾,都可能因遺產稅新制而改變負擔結構。對於長期關注遺產稅公平性的專業人士而言,此次修法代表課稅責任更精準化。
受贈人真的要單獨負擔遺產稅嗎?
過去法律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兩年內贈與特定親屬的財產須併入遺產總額課稅,但遺產稅往往由全體繼承人繳納,曾衍生爭議。新法明確規範,凡於死亡前兩年內受贈財產的配偶或親屬,須就該部分負擔遺產稅,成為該筆稅額的納稅義務人,更關鍵的是,即便受贈人選擇拋棄繼承,對於生前已取得的贈與財產,仍需負起相應遺產稅責任。
這項設計,等於堵住透過形式上拋棄繼承來規避稅負的可能性,讓遺產稅回歸實質受益者負擔原則。
配偶扣除額會變多嗎?
此次遺產稅修法也調整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的計算方式。未來在計算時,死亡前兩年贈與配偶的財產將視為現存財產納入比較,可能擴大雙方財產差額,讓配偶可主張扣除的金額增加,進而降低整體遺產稅負,此外,修法也明確規定,繼承人給付配偶請求權金額時,不能以已受贈財產直接抵充,必須另外撥付資產。
此舉有助保障配偶實際取得權益,而非僅在帳面上調整數字。對於家庭財產結構複雜者而言,這項變動將直接影響遺產稅試算結果。
沒現金的人還是繳不起遺產稅嗎?
過往不少家庭繼承價值可觀的不動產,卻因無法即時籌措現金繳納遺產稅而承壓。此次修法提出多項便民措施,未來只要過半繼承人同意,即可動用被繼承人遭凍結的銀行存款繳納遺產稅,不必再由繼承人先行墊付,同時刪除「稅額滿30萬元」才能分期的限制,只要證明有困難,即使遺產稅額僅10餘萬元,也可申請分期繳納。對於涉及借名登記或需透過訴訟確認權屬的財產,則改為法院判決確定後六個月內補申報,降低因程序延誤遭罰的風險。
民眾該如何面對遺產稅新制?
專業人士提醒,雖然遺產稅新制讓責任歸屬更明確,但若受贈的是房產或股權等非現金資產,受贈人仍須準備足夠現金應對遺產稅,生前贈與規畫時,除了節稅考量,也應同步評估未來可能產生的遺產稅現金流需求,財政部表示,修正草案預告至2月23日止,後續將報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
遺產稅制度若順利完成修法,將牽動未來家庭財產傳承策略,民眾在安排贈與與繼承前,勢必要重新盤點稅務風險與資金配置。